日前,获嘉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开庭之后判决之前死亡,在主审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的家属和被告签订了赔偿协议,原本剑拔弩张的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孙某生前经常在建筑工地打工,2022年3月8日,孙某随被告汪某在某村农户的自建房工地打工,工作中不慎从建筑施工架子上摔下,头部受伤,当场昏迷,随即被送往获嘉县人民医院住院手术治疗。经医院诊断,孙某全身多处骨折,重度颅脑损伤。在治疗期间,被告汪某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其他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获嘉县法院,要求被告汪某和房东王某赔偿各项损失15万元。
亢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郭亮认真阅读了卷宗,对案件认真研判,在了解到原告起诉房东身份错误后,及时建议原告追加正确的房东张某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开庭前进行了多次调解,但鉴于原、被告双方差距较大一时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案件在开庭审理后,原告孙某突然于2022年8月31日病重死亡,尸体冷冻存放未下葬,矛盾进一步激化。
案件出现新的情况,承办人及时通知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并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被告在法官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工作后,同意积极配合法庭进行调解。原告方在人死之后,家属一时情绪激动,对被告迟迟没有做出新的赔偿意见很大,情绪一度激化,矛盾处理不好事态就会失控,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承办人积极做原告的工作,让他们考虑到被告汪某的经济状况,原告方要降低诉求,以便于双方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
经过十几轮庭下调解,原、被告对于赔偿数额仍有分歧,承办人积极做房东张某的思想工作,张某考虑到孙某死亡,家里又十分困难,愿意拿出15000元作出补偿。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汪某赔偿原告方313000元,先当场支付部分现金,其余赔偿款三年内全部赔偿到位。
获嘉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始终,积极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有力于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