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22年7月6日上午,获嘉县法院中和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在人民观审员和主审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当庭圆满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及广大干群的赞许和肯定。
原告李某和被告王某、秦某均系获嘉县大新庄乡人,李某现年80周岁,王某系李某次子,秦某系王某之妻。2021年4月,王某因2019年交通事故获得赔偿款378745.24元,该赔偿款中包含李某夫妇的被扶养人生活费20644.91元。之后,李某丈夫去世,王某因脑溢血住院治疗,无法继续赡养李某,李某遂将王某和其监护人秦某起诉至获嘉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刘国梁主动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虽经多次庭前调解,但效果不佳。考虑到李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方便群众诉讼,彻底化解纠纷,法庭决定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将法庭前移至当事人本村村委会进行开庭审理,还特别邀请县人大代表、村支部书记王国明,大新庄司法所所长孙新颜及部分村干部共6名人民观审员到庭观审,并协助法官参与案件调解。
在庭审现场,原、被告各抒己见,人民观审员适时对双方进行劝导,通过讲亲情、拉家常的方式,让双方互相谦让,冰释矛盾。最终,在人民观审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