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啦!感谢党委领导,感谢冯庄镇政府,感谢执行法官!真的没想到俺孩儿的赔偿问题还能够一次性得到解决!”7月6日下午,当获嘉县冯庄镇野场村三名未成年人的家长依次从获嘉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各自的赔偿款后,激动地、异口同声地连连道着感谢。至此,在获嘉县委政法委的重视关注下,在冯庄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三件持续了近两年的未成年人损害赔偿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共同书写了一曲“党委重视、府院联动,共同推进诉源治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新篇章,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2020年9月29日,因为上小学的儿子与同学发生口角,年轻气盛的80后青年宋某强一气之下对儿子的同学施以辣手,导致三个只有十二岁的孩子受伤住院,经公安机关鉴定,三个孩子所受损伤均属轻微伤,公安机关对宋某强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讼至法院。经获嘉县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宋某强分别赔偿三个未成年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等4800元、5100元、6100元不等。判决生效后,宋某强没有履行义务,三名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获嘉县法院在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经过向其所在村委会了解得知,宋某强已经因为一场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他的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也暂由早已离异的前妻抚养,执行工作一下子陷入困境。一方面,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如果得不到赔偿,法律的权威如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家长也不会接受这样的结果;另一方面,如果依法变更宋某强的父母作为被执行人,势必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许多诉累,将来能否得到执行也未可知,这样做的话,不但不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甚至可能致使双方之间矛盾进一步激化。
在困难面前,执行人员并未失去信心,他们积极地想方设法与被执行人的前妻取得联系,并邀请她到法院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理交融,希望她能客观面对现实,尽可能在宋某强遗产范围内筹集资金用于支付三个未成年人的赔偿款。宋某强的前妻被执行人员的敬业与执着精神所感动,表示愿意积极想办法来化解矛盾,并于6月29日将自己准备的赔偿款送到了执行人员手中。
与此同时,执行人员积极向被执行人所在地党委主要领导汇报案情,争取基层党委政府的理解和帮助,邀请他们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协调,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解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不足的问题。
获嘉县委及县委政法委始终十分重视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偶然得知三个未成年人的执行案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学良第一时间与冯庄镇党委书记孙士耀通电话,协调推进执行案件的具体思路和方法,为矛盾纠纷地顺利化解提供了坚强保障和正确方向。
付出总有回报。在获嘉县委政法委、冯庄镇党委政府的积极支持帮助下,三名未成年人的家长终于在7月6日下午,高高兴兴地从法院领取到了执行款,并在案件清结证明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