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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受伤纠纷起 调解止争案款清

  发布时间:2022-07-13 09:00:06


    为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2022年7月11日,获嘉县法院中和法庭通过耐心调解,顺利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告当庭获得赔偿款5.4万余元,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和称赞。

    2021年4月,原告岳某在给被告都某开办的公司提供劳务时,不慎从高约3米左右的棉花包上摔落,受伤住院,经诊断,右胫骨远端骨折,左跟骨骨折。出院后,岳某向获嘉县法院申请对其伤残等级等进行诉前鉴定,经鉴定,岳某左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为十级伤残。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2月,岳某起诉至获嘉县法院。

    中和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刘国梁庭长第一时间向被告送达了应诉通知和开庭传票,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进行调解。7月11日,双方一起来到中和法庭,在法庭主持下,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都某当庭支付给原告岳某赔偿款54250元。至此,一起纠缠双方一年多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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