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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账户 高效执结案件

  发布时间:2022-05-19 08:01:12


    新乡市某某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某产业新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法官抓住时机快速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后,仅用14天,便将65万余元案款执行到位,案件清结。

    原告新乡市某某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完工后,被告某某产业新城有限公司未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程款,2022年2月16日,原告将其诉至获嘉县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获嘉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确认被告某某产业新城有限公司欠原告新乡市某某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共计650200元,并约定于2022年3月30日前归还。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某某产业新城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日期归还,原告于2022年4月6日申请获嘉县人民法院对某某产业新城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其中一个账户有200余万元存款,迅速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并进行了扣划,在案款到账的当天下午,执行法官立即将案款650200元支付给了申请人,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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