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获嘉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销售种子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告的父亲陈某某参与调解并当庭替儿子支付欠款10000元,原告当庭撤回了起诉。
原、被告均为获嘉县人,原告吴某在获嘉县迎宾大道北段开了一家菜籽种子门市部,常年经营各种种子,被告陈某在村里承包了百余亩土地。2017年春天,陈某及其妻子连续4次在吴某的门市部中购买种子欠款达10000余元,并出具了欠款单据,称秋后结账。2017年秋天,陈某没有按照约定归还吴某的种子款,就这样,吴某连续追要了多年,陈某一直没有归还。2022年元月下旬,吴某将陈某起诉到获嘉县法院,由于被告在外打工,采取多种方式联系被告都没有成功。负责该案的王光利法官多次到被告村里找相关线索,终于找到了被告的父亲吴某某,通过做吴某某的思想工作,他同意和在外打工的儿子进行沟通,也愿意替儿子归还这笔债务。
4月6日是小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该案在获嘉县法院民庭进行审理,被告的父亲陈某某携带着现金来到法庭,称陈某在外打工,由于疫情原因无法返回家中,他带钱过来想处理这件事情。看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且陈某某带着现金来到了法庭,王光利法官审时度势及时抓住调解时机,充分利用证据效力,展开多方位释法,最终使双方取得了相互谅解、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父亲当庭支付原告货款10000元,原告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