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长,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王某岭与王某滕土地纠纷今天已圆满解决,谢谢啦”,12月10日,获嘉县法院亢村法庭庭长收到获嘉县亢村镇某村支部书记发来的微信,该起因相邻种地引发的土地侵权纠纷,通过多元化解方式得到彻底解决。
王某岭与王某滕系同村村民。王某岭起诉到法院,诉称,原被告相邻种地,被告多年一直侵占原告的土地,经测量,被告侵占原告土地约0.43亩,多次协商未果,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归还侵占原告约3 亩的土地,并赔偿损失13191元。
亢村法庭接到起诉材料后,经征求原告意见,其同意诉前调解,亢村法庭依法委派亢村镇矛调中心进行诉前调解,亢村镇矛调中心调解员与亢村镇包村干部、村干部一起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曾达成了调解意向,但因出现反悔未能执行。之后,原告要求立案,亢村法庭及时办理了立案手续。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人主动与镇政府、镇矛调中心、村委会等沟通联系,并与调解员、司法所所长、镇包村干部、村干部一起到涉案地块进行现场查看。开庭前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镇政府、镇矛调中心、镇司法所、村委会参与调解,因原被告抵触情绪都很大,未能调解成。承办人及时进行开庭审理,开过庭后,该村支部书记来到法庭,建议再调解一下,书记说原被告都是一个村住着,不想让他们为了这几分地变成世仇。为了彻底化解纠纷,承办人同意村委会意见,积极与镇政府协调沟通,协商化解方案,同时邀请律师参与调解,并且承办人通过村干部了解到被告家庭比较困难,在调解时,承办人、调解员、村干部从邻里和睦相处着手,律师从法律规定讲起,大家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调解过程中,村委会提出一个调解建议,双方认知存在差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人遂依法进行了判决。判决后,镇政府、村委会以法院判决为依据,以诉前调解意向为基础,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12月10日,原被告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经过多方努力,该起土地侵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土地是人类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之一,在农村显得尤为重要,一直以来,土地问题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为了妥善处理涉土地纠纷,获嘉县法院积极推行多元化解解纷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力量,多元化解涉土地纠纷,力争做到案件事了,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