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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喝酒起祸端 法官调解化恩怨

  发布时间:2021-07-15 15:18:44


    7月13日上午,获嘉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朋友相约喝酒引起交通事故,请求赔偿的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郭鸿杰与被告贺明喜系同村村民,年龄相仿,是较好的朋友关系。2021年2月5日,原告郭鸿杰约被告贺明喜一起喝酒,傍晚时分,原告郭鸿杰骑了一辆踏板摩托,被告贺明喜骑了一辆电动车,一起到获嘉县新华街白记烩面馆一起喝酒吃饭。两个人喝了一瓶白酒后,分别回家,回家途中,原告郭鸿杰与一辆汽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原告郭鸿杰受伤住院,经诊断右股骨多段骨折、右髌骨粉碎性骨折、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尺骨茎突骨折。事故发生后,原告郭鸿杰妻子多次到被告贺明喜家吵闹,要求赔偿。要求未达到满足后,诉至获嘉县人民法院。经诉前多次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7月13日上午,是开庭审理的时间,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岳鸿远查明案情后,边审理边调解,从情理、法理、人情世故多方调解,分析各方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贺明喜当庭将5000元交给原告郭鸿杰妻子,原告撤诉。

    饮酒后开车,发生事故的频率很大。主审人通过该案以案说法,原被告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虚心接受批评。参加旁听的人也都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作用。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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