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嘉县法院执行法官抓住时机,快速冻结被执行人账户,仅用5天时间将250余万元的执行案款执行到位。
2019年8月27日原告河南某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被告河南某海集团有限公司处承包了一标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被告未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工程款。2020年3月26日,原告将其诉至获嘉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工程620余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期间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告履行了部分工程款,剩余250余万元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于2021年1月19日向获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提起网络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有两个账户,但余额不多,为了推进案件进展,对两个账户进行了冻结。当天下午被执行人便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想要尽快解除账户的冻结措施。经过询问得知,被执行人账户将会有一笔千万元的银行按揭房款发放到账,如果账户显示为冻结等异常状态,银行可能会将按揭房款发放给其他公司,这样一来,别说申请人的案款了,公司的正常运营都会受到影响。为了不影响按揭房款的发放,被执行人通过法院与申请人沟通,五天内将250余万元案款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在案款到账的当天下午,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解除了冻结,也使其按揭放款顺利发放到位。
获嘉县法院着力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角度出发,以高效的工作,细致的沟通,使得申请人在五天之内取得了拖了良久的工程款,也使被执行人的银行按揭款项到账,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