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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快速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20-12-04 15:18:13


   11月30日上午,获嘉县法院积极运用简易程序,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日前,获嘉县法院受理了获嘉县某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胡某买卖合同一案,某机械有限公司是获嘉县史庄镇的一家民营企业。该案件由中和法庭庭长刘国梁承办,他立即与该公司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随后,该公司又提出申请对被告采取财产保全。在办理了保全手续案后,发现被告在郑州市车管所登记有车辆,承办人又第一时间采取了查封措施。

    被告胡某是南阳桐柏县人,在收到法院的特快专递后,即与承办人电话联系,要求添加微信好友。被告称时间太长,记不清楚了,要求把原告的证据发给他。同时承办人也告知其财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况。

    11月30日,原计划9时开庭,在开庭前与被告联系时,被告称正从南阳赶来的路上,需要等一段时间,经和原告方商量,同意等被告到庭调解。9时30分左右,被告胡某来到中和法庭,与原告公司的负责人开始调解。直到13时30分左右,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告胡某欠原告获嘉县某机械有限公司货款88300元,双方协商同意,如被告胡某在2020年12月3日前向原告付款66000元,则原告自愿放弃剩余货款,双方之间就本案再无争执;如被告胡某不能按时还款,则原告有权就88300元货款扣除已履行部分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胡某为表示诚意,当庭给原告公司转账2万元。

    获嘉县法院积极贯彻善意文明审判的理念,在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的情况下,善于利用保全措施,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考虑到疫情期间企业的艰难处境,审判人员采取灵活善意措施,快审快结,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的营商环境,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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