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贯彻“四个坚持”,认真落实全省政法系统“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暨案件评查动员会议精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定期评查。对当月报结的所有审判和执行案件由院案件质量管理部门组织评查员进行认真评查,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参与评查;院审判委员会专门听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汇报,并确定有问题案件的评查等级;对评查结果每月通报一次。
二是坚持重点评查。对上级法院要求重点评查的六类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人大、党委政法委、信访部门等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案件,以及造成当事人到市进省上访的涉诉信访案件,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等进行重点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力促公正执法。
三是坚持抽查案件。对已经参评的所有案件,特别是经过评查没有问题的案件,在案件归档前,由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从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是坚持审委会再抽查。对于已经经过评查员和纪检监察部门评查并认定没有问题的案件,由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再检查,并要求对每个案件写出书面评查意见,及时向审委会汇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