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全面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法院机关安全和干警人身安全。
一是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认真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结合广西梧州、湖南永州袭击法官事件的发生,对干警进行了警示教育,使全院干警对加强法院安全保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清醒的认识,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意识,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办公区和审判区的“两区分离”制度,规定接待当事人一律在审判区的调解室、接待室进行,未经许可,不得在办公区接待当事人。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进一步落实了门卫登记制度,并每天抽调一名法警在办公区大厅值勤,对进出法院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到访对象进行认真登记,在联系到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对其放行,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三是加强审判区管理。在审判区大楼入口处设置安全门,对到院人员进行认真登记,由值班人员负责其经安全检查门进入审判区,防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审判法庭。
四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各业务庭、局认真排查梳理所办案件和来信、接访中发现的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了解当事人思想,掌握其动态,并努力做好服判息诉和矛盾化解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确保矛盾不激化,将之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是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明确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和人员,建立以法警队为主、各部门协调联动的突发事件处置大队,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六是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严格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和《机关值班制度》,坚持院领导天天在审判区立案信访大厅值班,接待当事人;同时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值班期间人员不缺岗、不漏岗,做到通信联络畅通;并落实院内各个摄像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监控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