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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法院依法执结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20-07-31 16:27:57


    7月31日,获嘉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恶案件,依法追缴罚金及违法所得40500元,在全市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六清”行动中取得新进展。

    2018年10月,获嘉县法院依法受理了被告人马某利、马某展等三人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和诈骗罪案件,经一审审理,依法认定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构成恶势力犯罪,其中,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马某展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马某展退出违法所得二万零五百元,发还被害人。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马某展未履行缴纳罚金和违法所得的义务。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六清”行动开始之后,获嘉县法院积极开展罚金刑和违法所得追缴工作。由于被告人马某展处于服刑期间,加上疫情防控原因,执行工作面临许多困难。

     执行干警首先依法委托狱政管理部门向马某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手续,并迅速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及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平台等对其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查控,经查,仅依法冻结到马某展名下存款1903元,未有车辆、房产信息。

    为顺利推进执行工作,获嘉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王晨光带领执行人员前往马某展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镇政府展开线下调查及协调工作;执行干警王朋朋、杨二恩更是多次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到马某展家中找其妻子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马某展的妻子最终主动代为履行,将38597元现金送到法院,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该案执行标的额虽然不大,但在执行过程中,获嘉县法院积极向当事人、当事人家属、村民委员会、镇政府等人员和单位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用实际行动营造了强制执行为主、思想引导为辅,多方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为确保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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