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获嘉县法院亢村法庭诉前化解一起医疗服务纠纷,获嘉县某医院与李某等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当场进行了交接,该纠纷圆满解决。
7月10日,获嘉县某医院代理人来到亢村法庭,请求法庭对本院与患者李某之间的纠纷进行诉前调解。该医院诉称,2020年6月18日李某入住该医院,入院诊断为左股骨转子间骨折、高血压。经家属同意后该医院对李某进行了左股骨转子间骨折切复内固定手术,术中透视固定良好,骨折对位对线良好,股骨未发现骨折。6月27日,李某出院时复查x线显示左股骨中段有骨折线,该医院随即与李某家属沟通继续治疗方案,但李某拒绝继续治疗并且拒绝办理出院手续,李某尚欠医疗费14919元未付,要求1、李某支付所欠医疗费14919元;2、李某立即办理出院手续、搬离医院。
亢村法庭案件承办人熟悉案情后,随即电话联系李某及其家属征求意见,李某及其家属同意接受法庭调解。7月14日下午,医院代理人及李某家属来到法庭,李某家属情绪很激动,双方分歧比较大。案件承办人耐心做思想工作,讲解医疗服务合同及医疗责任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及解决程序,讲明走法律程序,不仅诉讼成本大,并且耗费时间和精力,劝双方最好协商解决。
经过一下午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医院一次性补偿李某5万元,双方别无争执,双方还约定于7月16日上午到法庭进行款项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