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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共享位置 当场扣押车辆

  发布时间:2020-05-21 11:18:34


    日前,获嘉县法院采用微信共享位置的方法,成功拦截被执行人并当场扣押车辆,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2016年5月13日,郭某因经济紧张向李某借款10万元,十天后归还。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郭某未如期归还借款,李某将郭某诉至法院。2016年8月24日,经审理,判决郭某支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郭某一直未按期履行义务,李某依法向获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主动履行义务,但其一直未主动履行且一直拒不到庭。后经查询,被执行人郭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因郭某一直不配合执行工作,承办人依法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得知房子要被拍卖,被执行人郭某这才匆匆现了身,双方于2018年6月12日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郭某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并由其弟弟进行担保,保证于2018年9月12日前将该剩余款项处理完毕。到期后,被执行人郭某以种种理由推脱,一直未将剩余46000元支付给申请人李某,郭某的弟弟由于是该案的担保人,也成为被执行人。

    5月7日早上,案件承办人接到申请人李某电话,称担保人驾驶自己的轿车正从新乡往获嘉县方向行驶,接到电话后该执行小组立即向新乡方向出发,并加申请人李某微信,通过微信共享实时位置,在获嘉职高门口红绿灯处,发现担保人郭某,依法当场扣押其轿车。5月12日下午,担保人将剩余款项46000元直接转账给申请人李某。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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