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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起纷争 互谅互让当场清

  发布时间:2020-05-14 09:57:03


    5月12日下午,获嘉县法院中和法庭进行庭前调解,成功调解成功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告曹某某通过微信将1600元房屋租赁费用转给原告候某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像这样庭审之前就可以调解成功的案件在获嘉县法院经常发生。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9年2月19日,家住获嘉县史庄镇的曹某某来到县城打工,经人介绍租用候某某位于获嘉县红旗路中段一套单元房居住使用,租期到2020年2月19日。 2019年11月初,曹某某因故提前搬走后,原告发现屋内乱七八糟,破坏严重。曹某某表示在房租到期前修复并更换损坏的室内物品。但一直到今年3月中旬,曹某某仍然找各种理由拒不修复并更换损坏的东西。候某某于4月21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修复、恢复原样并赔偿损失。

    5月12日下午,在开庭前,主审人把双方当事人集中在一起,让他们畅所欲言,把自己的真实想法、事情的处理办法都说出来。因为双方多次在电话中争吵,协商过程也是一波三折,考虑到今年的疫情对大家都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双方在法庭主持调解下,互谅互让,最终自愿达成协议,曹某某自愿赔偿候某某房屋损失2100元,在扣除以前预交租赁房屋押金500元后,曹某某当庭将1600元赔偿款交付原告候某某,双方之间就本案之间再无任何争执。

    庭前调解,案结事了,在获嘉县法院经常发生,这样的新闻在获嘉县法院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闻了。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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