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获嘉县法院执行局吗,我是某某公司的,我们民工的工资款打到法院账户了,千万别划拨我们公司账户的钱啊!”这是某某公司主动给获嘉县执行局执行法官打的第一个电话。
2019年3月份,李某到被执行人某某公司上班从事电焊工作,招工信息上写明每天工资不低于240元,申请人工作了9天,厂方便告知没有活儿了,可以回家等消息。李某2019年4月多次讨要工资,均没有结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提出仲裁申请,获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被执行人某某公司仍然未履行,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于2020年4月中旬向获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提起了网络查控并通知该公司负责人前来法院履行义务,负责人嘴上答应马上履行,但几天过去一直未见其行动,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某某公司的账户,冻结后被执行人某某公司职工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履行了义务,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