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你咋回事,通知你来法庭领工资你咋不来哩,别人都是一打电话马上就来了,你这还是第一次遇到”,获嘉县法院一涉民工工资案件承办人刘国梁半开玩笑的对李某某说。
李某某时焦作市武陟县人,2015年,李某某跟随获嘉县徐营镇吕某某在周口市碧桂园工地打工。2016年2月5日,经过结算,吕某某出具一份欠条,证明还欠李某某工资款10000元未付。该款经李某某多次催要,吕某某始终未付。2020年4月16日,李某某一纸诉状将吕某某起诉到获嘉县人民法院。
承办人收到该案件后,马上与吕某某电话取得联系,吕某某表示自己在焦作打工,近期不能回家。对于李某某的工资款,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支付,心里也过意不去,准备近期想法还款。承办人趁热打铁,对吕某某说:“你既然不能回来,你可以准备好钱,法庭通知原告4月27日到庭,你把钱打给原告,原告现场撤回起诉”。 吕某某爽快的答应了。随即,承办人又电话通知李某某,让他于4月27日10时到获嘉县法院中和法庭领钱。
4月27日,李某某的一个朋友到庭,询问通知原告到庭是让干啥呢,承办人说:“不是和原告说好领钱吗,原告咋还不来?”李某某的朋友说:“这个事都四五年了,李某某感觉都要不来了,你说叫来领钱他都不相信,还没有开庭了领啥钱呢,这不是唬人吗,他让我来看看啥情况?”由于李某某没有到庭,法官让吕某某暂时将10000元工资款通过微信转到了自己的的账户里。李某某的朋友马上联系了李某某,告诉他让领钱的确是真的,李某某和办案法官约定第二天上午来法庭撤回起诉。
4月28日9时,李某某和妻子、儿子一起来到法庭,当他收到拖欠了四、五年的工资款后,高兴地不知道说什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