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获嘉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通过云间互联网系统,为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
原告秦某诉被告陈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进行伤残等司法鉴定,鉴于疫情原因,无法组织原、被告当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城郊法庭组织双方利用云间系统视频选择鉴定机构,因双方不同意协商选择,故安排用摇号器进行摇号选择鉴定机构,在与原、被告的视频下,双方成功选择了鉴定机构。
利用互联网等新形式办案,高效、便捷,又可以公正的进行案件流程,既考虑到了特殊时期的安全因素,又方便了当事人。城郊法庭将积极转变旧的办案观念,打破以往办案模式,跟上时代步伐,增强信息化办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