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4时,获嘉县人民法院史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男女双方通过法官调解,当天就办理了相关手续。该案件于当天立案、一小时调解、当天结案。
1月6日下午3时,获嘉县法院史庄法庭庭长贺雪娟利用档案室调取案卷的空隙时间,来到立案庭将当天史庄法庭收卷材料领走,并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通过电话得知,原告郭某某平时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工作,近日请假办理离婚诉讼手续。原、被告均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原告郭某某与被告张某于2010年7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婚后原、被告感情不和,于2015年分居生活至今。
了解到以上情况后,贺雪娟法官随即通知双方当事人来到获嘉法院家事调解室进行调解,通过对双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探望权、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的明法释理、耐心劝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场签字按印,签收调解文书。从领取到案件资料到调解成功,仅仅用了一个小时。至此,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均对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也直接构建着社会的稳定,稳定家庭无疑成为目前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工作。获嘉县法院始终坚持增强调解意识,拓展调解方式,创新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家事案件审判全过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家事审判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极大维护了社会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