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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法院:基层法庭也可以进行司法确认了

  发布时间:2020-01-10 08:07:28


    1月7日晚上7时,获嘉县法院亢村法庭依法对亢村矛调中心就三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达成的三份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这是获嘉县法院首次在基层法庭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的司法确认。

    1月7日上午,家住封丘县的张某鹏、张某会、获嘉冯庄镇的冯某一起来到亢村法庭,要求立案起诉本辖区居民金某。他们称,去年4月份在金某承包的工地打工,经结算,金某欠张某鹏工资2202元,欠张某会6594元,欠冯某13000元至今未还,要求立案起诉金某。立案审查时,经征询三人意见,均同意诉前调解。三个案件中被告均为金某,为不让当事人多跑路,书记员当场电话联系金某,金某称正在新乡办事,下午来法庭。亢村法庭同时与亢村民调组织联络员联系,讲明案情,邀请调解员下午来法庭一起做调解工作。

    下午3时,金某来到了亢村法庭,调解员也来到法庭,经过耐心做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拿到协议书后,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手续全部办完时,已经接近晚上7时。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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