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嘉县法院通过微信APP在线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承办法官通过手机微信APP与原告、被告多次连线进行调解,被告委托家人送来65000元交给原告,该案调解清结。
今年9月19日,阎某与王某签订了《二手汽车买卖合同》,阎某购买王某解放牌J6重型牵引车及挂车,约定一周后王某将车辆交付阎某,车款总计11.5万元,双方还约定了1万元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阎某支付了6万元的购车款,王某却始终未交付车辆,双方产生纠纷阎某将王某诉至获嘉县人民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史庄法庭庭长贺雪娟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但王某目前不在家中,在我国西部开货车,联系比较困难。承办法官为降低双方诉讼成本,决定使用手机微信APP软件进行在线调解,经过多次沟通调解,积极协调双方协商调解方案,最后达成了双方都认可的调解方案,被告委托家人一次性支付原告65000元,当庭清结,圆满完成了该案件的调解。
法院的主要工作虽然是审判,但调解工作是社会纠纷溯源治理的重要内容。获嘉县法院始终坚持拓宽和丰富调解的形式、内容,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信息化诉讼便民措施应用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开创司法为民与智慧法院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