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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判决不履行 拘留三天终还款

发布时间:2018-10-11 14:56:40


  近日,获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石某在被拘留三天之后,主动提出履行义务并交纳罚款。

   2018年5月9日,被执行人石某以资金紧张为由,向孙某借现金一万元,并承诺一个月归还,让自己的侄儿来作为担保。借款到期后石某未归还,经孙某多次催要,石某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孙某起诉至获嘉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后,石某仍旧不予归还,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该案后,案件承办人通知石某前来法院履行。谁料,被执行人石某见到申请人孙某后不顾朋友之情大吵大闹,扬言自己根本不可能归还,并且以送孩子回家为由,将给自己担保的侄儿廉某丢在法院不问不顾。第二天石某在执行法官的通知下再次来到法院,法官反复释明法理,石某依然不明白自己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直到法院决定对他采取拘留措施,石某终于慌了。“我已经认识到我的错误了,我一定会把钱还清的!”

  执行法官通过采取强制措施,给被执行人以威慑和惩戒,最终促进了案件的顺利执结,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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