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隆重举行了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国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新任的2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发表重要讲话。此次任命书的颁发,标志着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履行工作的开始,也标志着我院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的圆满结束。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国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就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水平,确保他们迅速适应各项审判工作的需要;要不断研究和探索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和考核的方法,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的经费;要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认真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王建国主任还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人民陪审员要正确处理好自身工作和陪审案件的关系,服从人民法院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监督作用,以补充审判力量不足,全面落实审判公正、公开。
此次新当选的20名人民陪审员,经历了组织推荐、资格审查、政审考核等阶段,学历高,覆盖面广,整体素质较高。在选拔政策上向基层组织、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系统,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与以往相比更贴近群众,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