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河南省获嘉县法院的一个被执行人侯某主动给承办法官打电话,想来法院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请求获嘉县法院尽快解除其失信黑名单,解决其出行难的问题。
2015年12月,侯某以做生意为由向朋友郭某借款3万元,约定2016年2月底归还。借款到期后,侯某以种种理由一直拖延不向郭某归还借款,郭某多次催要未果,遂把候某诉至获嘉县法院。判决生效后,侯某仍然未履行,并以种种理由一直推脱不履行判决义务,郭某无奈于2018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侯某来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并积极履行判决义务。侯某来到法院后和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履行完一部分之后,竟然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找不到人,电话也打不通了,执行法官及时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对其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
刚纳入黑名单几天时间,执行法官就接到了侯某主动打来的电话,称要履行剩余的1.5万元执行款,希望法院能够尽快把他的黑名单给屏蔽了。由于他做生意需频繁往返全国各地,以前总是坐高铁,可自从上了黑名单,高铁坐不了了,信用度也降低了,严重影响了他的出行,影响了他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