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获嘉县太山镇西寺营村村委会办公室内,在获嘉县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调解员的主持下,在西寺营村干部及太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一场长达一年多的死亡赔偿金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2016年8月份,王某的儿子时某被一材料厂安排到获嘉县一私立学校工地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时某死亡。在没有通知死者母亲王某及死者女儿的情况下,事故责任方与死者几位本家亲属协商处理了死者的后事,并由作为本家亲属之一的时晓某领取了死亡赔偿金等损失费用30万元。对此,王某以自己不知情为由,将事故责任方诉至法院。
案件转至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以后,了解到时晓某远在外地生活居住,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几天之后,调解员了解到时晓某每年清明节回来老家祭拜先祖,就主动给时晓某打电话,确定调解时间。
4月4日下午,调解员和获嘉县法院的院领导一起来到西寺营村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多轮调解,最终各方初步达成了协议。时晓某整理一下账目,核算出剩余数额,将剩余款项交出。太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该笔款项的代管人,每月定期支付给死者母亲王某和死者女儿生活费用,另有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据实支付。死者本族家属见证协议履行情况。
4月26日下午,正式签订了调解协议,办理款项交接手续。一场长达一年多的死亡赔偿金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