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手机短信让获嘉县法院的郭亮法官感到格外温暖和欣慰:“我和乔某民间借贷案本息已结清,十分感谢你及亢村法庭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和法官的职业典范!”言语虽短,重若千斤,群众的赞许最是甘甜。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被告乔某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4月分两次向原告汪某借款40000元,并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乔某未全部归还。2018年1月11日,原告汪某将其分两案起诉到法院。
其实,双方当事人本系同村邻里,且原告汪某系残疾人。郭亮法官了解案情后,为彻底解决纠纷,组织双方多次调解,然而,终因双方在还款期限方面意见分歧较大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几轮调解,案件审限也即将届满,加之原告汪某明确要求若调解无果请尽快判决,鉴于此种情况,法院于2018年3月27日依法对两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乔某归还相应本金及利息。
宣判后,被告乔某的父亲来到法庭表示愿意替儿子偿还债务,但需要原告就还款数额再作让步,希望郭亮法官组织调解。郭亮立即将此讯息告知原告汪某,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再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法庭当场清结案款52200元。
原告汪某拿着案款激动地说:“正是郭法官的爱心和耐心让我早日拿到了钱款,也为我省去了很多麻烦!”被告乔某的父亲也表示,是法院的调解让他早日了却了一桩心事。法官未因案结而推脱,调解未因判决而止步,一场由群众的信任和法官的坚持而共同推动判后调解就这样圆满收官。
案件虽小,民生为大。调解路上自坎坷,法官心中有真情。案结、事了、款清、人和,基层法官一直在追寻,人民法庭一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