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较量

  发布时间:2018-03-29 17:47:05


    干了十多年执行工作的获嘉县法院执行干警浮立平结案无数,但是当他看到被执行人送来的20万元执行款时,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3月28日晚上,这场长达6年的较量,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老赖”终究会有赖不下去的这一天。

    2011年3月8日,对于获嘉县黄堤镇某村花某明,这一天是一个不幸的日子,他的妻子孙某外出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虽然经过全力抢救,但是,还是未能挽回生命。事故发生之后,就赔偿问题花某明等将肇事方冯某强起诉到了获嘉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被告应赔偿30余万元,但是,判决生效后,冯某强没有进行赔偿,花某明向获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到获嘉县法院执行局后,真正的较量才刚刚开始。下达手续、查询存款、限期履行等,所有手段都用了,冯某强称没有钱,无法履行。根据双方协商,2011年12月13日,冯某强将名下的一辆带拖挂的汽车抵偿给了花某明,作价110000元。随后,冯某强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

这件案子成为浮立平警官的一块心病,无数次上门传唤都扑空了,就是找不到人。获嘉县法院院党组对这些久执未结的执行案时刻关注着,今年正月十五凌晨,获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耿德行带队参加集中执行活动,终于在获嘉县大辛庄乡某村将冯某强逮个正着。依法将冯某强拘传到法院后,他仍然没有履行义务的想法,遂将其依法进行司法拘留。

    拘留期间,浮立平才了解到冯某强一直在为一私人老板开车,每月收入6000余元。同时,事故发生后,他不履行义务,却连续几年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人身理财保险业务,累计保费达到14760元。被执行人冯某强有工资收入、有保险和存款却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浮立平警官决定整理相关材料后移交公安机关。冯某强听到这个消息后,在拘留所里着了急,在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将20万元的现金送到了获嘉县法院执行局。

    “确保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已经到了攻坚阶段,获嘉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与失信被执行人的较量仍在继续…………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86268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