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获嘉县法院民二庭办公室的电话骤然响起,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在电话中激动地告诉办案法官:“我的30多万元的赔付款都已经到帐了,谢谢!谢谢!!。”至此,一起财产保险合同案件案结事了。
某公司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心支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获嘉县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审结此案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结案后,承办法官并未就此罢手,而是继续做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通过耐心细致的判后释法,被告将判决书上认定赔付原告的353650元及诉讼费3302元在履行期内全部进行了履行,原、被告双方的纠纷至此彻底化解。
近年来,获嘉县法院在办理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始终立足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角度来进行判后释法和判后释疑,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压力,从根本上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