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新使命、新要求,我们决心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加快“四个获嘉”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1月15日上午,获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耿德行同志在获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获嘉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提升,为加快“四个获嘉”建设,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年受理审判案件3747件,审结3590件,结案率95.81%,同比分别上升了5.13%、7.87%、2.43%,结案率位居全市第三。严厉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462件,审结436件,结案率94.37%。
妥善审理民生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受理民商事案3092件,审结2975,结案率96.22%。重视涉农案件办理工作,连续八年开展为农民工讨薪活动,全年办理涉农案件285件,结案率100%,荣获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先进集体。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建设。
二、全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
新一届党组紧紧围绕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和要求,举全院之力,创新执行措施,向执行难宣战,全年共开展集中执行38次,拘传、拘留被执行624人,执行清结案件315件,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绩。全年共受理执行案2136件,执结1837件,执结率86%,同比分别增加了20.88%、23.7%,兑现标的1356万元,依法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好评。新乡中院院长袁荷刚先后两次作出批示,对获嘉县法院执行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三、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完善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权力运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全年院领导办案912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26.46%,办案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强化案件繁简分流,破解案多人少难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达71%,始终保持全市第一、全省前列,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大大缩短,司法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
完善便民措施,优化司法服务。创新推出律师值班、诉前鉴定等措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从2017年8月1日起,民商事案件在立案时一律实行减半收取诉讼费用,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促进阳光司法。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直播庭审22件,公开生效裁判文书3968份,上网率100%。
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始终把提升案件质量效率作为重点工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延长审限结案比、民事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改判发回重审率、上诉案件及时移转率等主要考核指标均位居全市前3名。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提升法院形象。积极做好信息报送、法治宣传工作。工作信息被省法院和中院采用编发16条。全年共在省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稿件465篇,创历史新高,法院形象得到明显提升。
四、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促社会和谐
共受理纠纷875件,办结311件,司法确认186件,较好实现了“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处理在诉前,服务群众零收费”的目标。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市委书记张国伟先后到法院调研,给予充分肯定。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现场会在县法院召开,推广获嘉县法院经验。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廉洁司法
提升政治素养,扛稳压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全年保持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落实好人大决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开通专用电话和邮箱,开辟官网和微信沟通平台,走访或邀请代表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执行等活动,依法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新一届党组齐心协力,全体干警团结一致,全院上下形成合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顺利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复检,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新乡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获嘉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进单位”,1名法官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先进个人称号,2名法官被评为全市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3名同志荣获个人三等功。
2018年,获嘉县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着力破解执行难,重点补齐短板,为加快“四个获嘉”建设,努力开创赶超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