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响应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铁拳破冰”冬季执行活动的精神,2018年1月8日上午,获嘉县人民法院进行春节“集中执行月”活动再动员,党组书记、院长耿德行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师明主持。
会上,执行局局长王晨光宣读了专项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对集中执行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为确保执行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此次活动成立四个执行小组和一个机动小组,分别由院领导带队,采取分组执行和集中执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大限度地提高执行效率。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师明在会上宣读了院党组关于对王朋朋同志进行表彰的决定。
耿德行院长在动员会上要求:将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审判执行相结合,积极开展执行活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措施要到位,制定好执行方案,做到心中有数,穷尽执行措施,善用执行方法;宣传要到位,每次活动做好宣传;队伍建设要到位,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规范执行,文明执行。
据悉,获嘉县人民法院为了牢牢抓住春节前夕的有利时机,重拳出击,打击“老赖”,院党组决定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2月14日,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集中执行暨涉农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这样的集中执行活动在获嘉县法院已经坚持了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