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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

  发布时间:2016-12-23 11:39:32


    近日,获嘉县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女孩兰某家中,送给她1336.2元的司法救助款。

    兰某是获嘉县照镜镇某村的一个13岁的女孩,八年前她的母亲重病住进医院,她的父亲不管不问。后双方离婚,法院判决兰某由她的母亲抚养,其父每年应给她抚养费1336.2元直至成年。然而判决生效后,她的父亲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兰某母亲随后病逝,兰某由外公外婆抚养。兰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调查兰某的父亲早已去了外地,至今下落不明。某的外公外婆年事已高,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平时以捡破烂为生,生活十分艰苦。由于兰某家庭情况特殊,获嘉县法院特事特办,依法向兰某申请了全额司法救助,将今年的1336.2元司法救助款送到了兰某手中。

   据悉,获嘉县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遇到像兰某的需要救助的情况绝非个案。近年来,该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已向55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发放了共计20多万元的司法救助款。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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